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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 以市场化“庭院经济”助力乡村振兴
2023-03-02 11:01:00 四川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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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开农家乐、办民宿、弄采摘园,打造周边休闲旅游好去处;有的收发快递、直播带货,成为村镇集市人气最旺的地方;有的开小超市、修理店、家庭作坊,服务当地生产生活……在不少乡村,农家庭院承担多样功能,演绎多彩角色。今年,“庭院经济”首度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明确提出“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3月1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庭院经济”是经济学家于光远在1984年提出的概念,指农民以自己的住宅院落及其周围为基地,以家庭为生产和经营单位,为自己和社会提供农业土特产品和有关服务的经济。其不仅包括种养农作物、园艺、手工业等,也包括发展民宿等产业。可见,“庭院经济”具有微小经济、自主经营、资源有限、供应有限、市场化等特点,并非主流经济模式,属于农业经济的补充性质,但发展“庭院经济”,也可助力乡村振兴。

  “庭院经济”只是利用农民的闲置宅基地资源和人力,适当拓展经营范围,实现增产增收,以进一步提升致富能力,提高经济抗风险能力。由于“庭院经济”并非规模化经济,可利用的资源很有限,非常分散,在初期都是农户单打独斗,需要独自面对市场风险,独立摸索经营模式,做大做强的概率极低,不宜将其当成一个大产业,也不可贸然投入过多资源,以免造成农业经济发展失衡。

  因此,发展“庭院经济”需要走市场化道路。地方政府不能一手包办,可以出台鼓励政策,给予贷款、财税等方面的优惠,提供经营方向的专家建议和指引、技术方面的支持和培训等,其他工作应交由农户自行探索。农户只有在市场大海里“自由泳”,在大风大浪里搏斗,体验到“呛水”的挫折,才能更快熟悉市场规律,真正锻炼出市场人才,激发农户自身的创造活力。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每一个地方的乡村都有独特的风土人情、资源优势,这就是市场竞争的基础所在。发展“庭院经济”不能盲从跟风,可以借鉴和学习成功经验,不要“一窝蜂”去做同样的事,应因地制宜,开展适宜本地的乡村经济。比如,有旅游资源的,可以发展民宿、农家乐、休闲农庄、小型采摘园等;有特色手工的,可以开设非遗工坊、家庭工厂、手工作坊;在乡镇居民区的,可以创办电商销售点、直播带货点、快递代办点等。

  随着我国经济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品质要求愈来愈高,发展“庭院经济”需要正视消费者的现实需求,积极分析市场反馈信息,激发农户的创新精神和创造动力,为消费者提供具有独特性、创造性、性价比高的商品和服务。“庭院经济”也可以作为农户的二次创业,利用有限资源进行尝试,在创业的过程中积累经验、积蓄资本、创立企业和品牌,进而走出庭院,将经营做大做强。(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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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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