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探索“自建自管”新模式
从“自建委”到“自管委” 群众的事群众说了算
“4·20”芦山强烈地震后,四川探索出一条“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重建新路,创新成立“自建委”展开农房重建工作。
在雅安,当时共有232个“自建委”,覆盖全市灾后重建新村聚居点,带领群众依靠自己的双手重建家园,在震后废墟中筑起美丽新居。农房重建完成后,“自建委”转型“自管委”,引领群众在新家园开拓新生活。
重建后的芦山县思延镇侨爱新村。黄刚 摄
“自建委”:群众深度参与农房重建
“作为在党组织领导下实现群众自决的方式,这种地方负责制的农房重建,成为芦山群众坚韧精神最有力的体现。”时任县重建办综合协调组组长王学成说,重创之后,灾区群众很快从废墟中站起来,决定自己撸起袖子干。
“‘4·20’芦山强烈地震后,雅安需要重建的房屋约11万套,涉及人口超过130万。”王学成说。面对艰巨的重建工作,灾区群众有勇有谋,创造性地组建了“自建委员会”。由政府提供技术指导、资金补助,其余房屋设计、户型选择、质量监督、资金监管等事项,均由“自建委”和村民协商决定。
以地震震中龙门镇为例,在规划的16个新村聚居点,每个聚居点都推选设立了“自建委”。“自建委”的成员如何选择?龙门镇隆兴村党委书记施学兵说,“一般都会选择在村里名声好、有威严的人,最好是懂点工程的。”
起早贪黑,拿不到一分钱的工资,图什么?曾任侨爱新村“自建委员会”主任晋照祥回忆当时做选择时,没有一丝犹豫,“既然大家信任我,选择了我,在那样艰难的情况下,我必须这样做。”
“自管委”:群众自主管理发展产业
2015年,聚居点重建工作基本完成,维护管理的难点渐渐显现——房屋建完有没有人管?设施坏了谁来维修?新村环境如何保持?为解决新村聚居点管理问题,“自建委”逐步过渡到了“自管委”。
2017年7月,雅安市正式颁布施行《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条例》明确,“新村聚居点管理应当坚持政府引导、居民主体、民主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并提出“新村聚居点应当成立自主管理委员会,负责新村聚居点日常管理工作”。
这是雅安市成为全省首批获得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后,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由“自建委”发展而来的“自管委”,在雅安正式以立法的方式固定下来。
宜居的同时也要宜业。在“自管委”引导下,如今群众不仅住上好房子,更过上了好日子。除了维护新村新貌,不少新村聚居点还积极发展产业,带领村民通过承包配套产业、组建产业协会(联盟)等途径探索增收门路。
龙门镇人大主席李卫峰说,由“自管委”牵头成立的以农家餐饮、体验农业为主导的乡村旅游联盟,目前全镇已有25户农户参加,投入运营的农家平均月利润额达到两三万元,让村民在家门口过上红红火火的新生活。(全媒体记者 薛维睿)
编辑: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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