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决策部署,推动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创新,根据《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川宣通〔2020〕16号),省委宣传部等7部门在全省联合开展了第一批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遴选工作。在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申报推荐基础上,经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会议审定等程序,确定以下10家单位为第一批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公众监督,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1.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成都中医药大学
3.成都市靖绣缘蜀绣有限责任公司
4.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5.中国绵竹年画村景区管理委员会
6.四川省资中县木偶剧团
7.峨眉山市武术运动中心
8.雅安茶厂股份有限公司
9.安岳县文化馆
10.德格宗萨藏医药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1年7月5日至7月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实名提出意见。联系人: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张静;联系电话:(028)86703710;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体育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7月5日
编辑:杨均
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蜀icp 备0901445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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